发布日期:2024-08-06 14:47 点击次数:69
6月18日,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合作签约仪式在中银律所顺利举办。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合作处处长、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建,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刘智慧,法律硕士学院副院长梁敏,法律硕士学院综合办公室主任王帅,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管委会主席、高级合伙人刘晓宇,监察委主席、高级合伙人锁灿杰,监察委委员、高级合伙人索维华,高级合伙人高景贺,监察委委员、合伙人曹玲湘,天津分所主任蔡兰,合肥分所执行主任李毅刚,深圳分所管委会副主任廖烨明等出席此次签约仪式,仪式由中银律所尹宽律师主持。
中银律所管委会主席刘晓宇、监察委主席锁灿杰等人热情接待了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领导一行,陪同参观了律所办公环境,双方围绕专业建设情况、院所合作内容、捐赠基金使用、实习实践基地建设等内容进行了座谈交流。
座谈会上,中银律所管委会主席刘晓宇首先欢迎各位领导的到来。他表示,近年来中银律所加强了与高校间的研学共建,与中国政法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交通大学、中国传媒大学、首都医科大学等高校进行深度合作,相互融合,相互借鉴。其中,中银律所与中国政法大学间的合作颇为丰富且极具成效,中银律所曾协办“致知讲坛”“世界法学家论坛”“数字刑事法论坛”等专业活动,并邀请了许多法大教授到律所传道授业,法大给予了中银律所诸多支持。本次签约将双方合作推进到了新高度,中银律所定将以丰富的法律实践反哺学校学院,进一步促进教学相长,为法治人才培养贡献中银智慧。
中银律所监察委主席锁灿杰提到,许多中银律师毕业于中国政法大学,对法大情谊深厚。中银律所以证券与资本市场法律服务为主要业务领域,历经30多年的发展已逐渐发展为综合性律师事务所,可以满足学院各类教学需求。此次教学实践基地的设立促进了法学教育与法律实践的融合,中银律师定会为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贡献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院长许身健表示,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与中银律所合作的意义重大深远。在培养德才兼备的法律人才方面,高校传授理论知识、律所培养实践能力,双方携手打破理论与实务间的壁垒,对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意义。许身健院长简要介绍了学院的发展历程,期待未来可以与中银律所携手,在涉外律师及跨学科法律人才培养、科研活动举办、法律信息数据库建设等方面取得突破。
中国政法大学国内合作处处长、北京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秘书长刘建,简要介绍了中国政法大学教育基金会工作职能,基金会对学校基础建设、人才培养、专业项目资助等方面起着重要支持作用。中银律所对法大举办的各项活动提供了大力支持,此次合作除了在校外导师、专业共建等方面提供了支持外,还向教育基金会捐赠了善款。刘建处长表达了诚挚的感谢并期待未来双方可以进行更加深入的合作。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党委书记韩文生表示,中银律所具有“首创精神”,是国内最早一批成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并设立了全国首家由内地、香港、澳门三地合伙联营的律师事务所,在国际争议解决、国际贸易WTO等方面具有非常精深的经验,与法硕学院发展及人才培养目标高度契合。他借用中银律所宣传片中的 “相似者相融,同道者同行”,表达了对未来双方携手为中国法治建设做出积极贡献的高度期待。
随后举办合作签约和揭牌仪式,刘晓宇律师与刘建处长签署捐赠协议,刘晓宇律师与许身健院长签署合作协议,锁灿杰律师与许身健院长签署教学实践基地协议,刘晓宇律师与韩文生书记共同为教学实践基地揭牌。
签约仪式后,刘智慧副院长、梁敏副院长为高景贺、索维华、曹玲湘、蔡兰、李毅刚、廖烨明等六位中银律师授予“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兼职导师”聘书。
5月7日晚,天瑞仪器(SZ300165,股价3.79元,市值18.78亿元)披露,收到交易所的监管函。
5月7日,华菱精工(SH603356,股价12.23元,市值16亿元)回复上交所的《监管工作函》。
中国政法大学法律硕士学院与北京中银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合作,以及实践教学基地签约,是高等教育与实务界紧密合作的一个缩影。此类合作不仅有助于学生将理论知识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提高其执业能力,同时也为律师事务所输送了经过系统法学教育的优秀后备力量。通过这样的联合培养模式,双方可以共同探索、拓展创新法治人才的培养路径,为社会提供更多优秀的法律人才,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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